中新網吉林新聞6月25日電 (譚偉旗 姜成龍)近日,德惠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勞務費糾紛案件。
據悉,2018年,劉某為李某提供勞務后,李某以勞務費未付為由被訴至法院。李某辯稱,自己曾代案外人宋某向劉某支付該筆款項,但因宋某未及時還款,經劉某同意,債務已轉化為李某直接支付勞務費,故雙方無債權債務關系。劉某則堅持主張李某未履行付款義務。
法院審理證據不足難逃法律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,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(guī)定,主張債務轉移的一方需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債權人同意。該案中,李某未能提交劉某同意債務轉化的書面或錄音證據,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。
最終,法院依法判決李某限期支付劉某勞務費,彰顯了司法對證據規(guī)則的嚴格適用和對債權人權益的保護。判后釋法情理法交融化解抵觸情緒李某不服判決,致電承辦法官試圖推翻結果。法官并未簡單駁回,而是從三方面耐心釋法。法理層面明確債務轉移需債權人明示同意,李某主張缺乏法律依據。
法官強調誠信履行義務是民事活動的基石,逃避責任將損害個人信譽。若拒不執(zhí)行判決,可能面臨納入失信名單、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。李某最終認識到自身問題,同意主動履行判決。履行波折智慧溝通破解履約難題約定付款當日,李某臨時提出“劉某需為其另案起訴宋某到場作證”的苛刻條件,引發(fā)新的矛盾。
法官迅速介入,一方面向李某釋明“證人證言可通過遠程視頻等方式實現”,另一方面向劉某說明李某的實際顧慮。經數十次電話溝通,李某最終放棄不合理要求,同意通過轉賬支付。劉某收款后出具收條,并承諾配合后續(xù)作證,案件圓滿解決。
下一步,該院將繼續(xù)以“公正+效率”為準則,用足用好調解、釋法、判后促執(zhí)行等司法手段,在每一個案件中傳遞法治溫度,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。(完)